“叠罗汉”骑乘,飙车“炸街”……“驶”不得!
2025-08-08 16:30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许文君 | 点击量:568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许文君)近期,慈利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,有个别未成年人私自驾驶汽车、电动车甚至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,此类行为不仅违法,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对此,慈利公安再次发出警示,呼吁未成年人及家长敬畏法律、敬畏生命。

8 月 2 日晚,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热心群众视频举报:5 人通过 “叠罗汉” 的方式骑乘在一辆电动车上,且 5 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,安全隐患极大。接到举报后,零阳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,很快找到 “五人骑行团”,并通知其监护人陪同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安全教育。经核实,5 人均属违规驾驶电动车。在民警的教育指导下,5 人了解到电动车骑行相关规定,以及电动车超载、未达法定年龄骑行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,并认真书写了交通安全承诺书,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。同时,民警责令家长加强监管,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。

8 月 4 日,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:在象市商业街往旭日塔方向,有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在街道上飙车、“炸街”,噪声扰民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接到举报后,江垭中队民警立即展开工作,于 8 月 5 日上午成功锁定驾驶人及车辆。经查,驾驶人田某未达到法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年龄,所驾驶摩托车未依法登记上牌,车辆存在非法改装行为,且驾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相关规定,慈利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950 元的行政处罚,并对当事人和家长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,告知无证驾驶、飙车炸街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,责令其家长加强监管。

8 月 6 日 5 时许,慈利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未成年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,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。接到指令后,交警大队零阳中队立刻展开调查,成功锁定涉事人员,对其和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慈利县公安局对其处以罚款 1000 元的处罚。

警方提醒 :

 1.未成年学生要提高认识,知道哪些是违法驾车行为,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未满12周岁不允许骑自行车(包含共享自行车)上路;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(包含共享电动自行车)上路行驶,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。

2.家长一定要监管好未成年孩子,严管严控家中车辆,坚决不能让孩子违法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,不能让孩子违规骑乘电动车、自行车等,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损失;同时家长也要树立遵守交规好榜样,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,驾车上路不逆行、不超员、不超速、不闯红灯等,自觉守法出行。

3.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,培养学生守法意识、安全意识,增强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,提醒学生、家长注意暑期出行交通安全,加强安全警示提醒,做到警钟长鸣。

责编:王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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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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